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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1年第45期) 2021年 第120号

核心提示: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调味品、饮料、方便食品、速冻食品、酒类、蛋制品、水产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类食品44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44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调味品、饮料、方便食品、速冻食品、酒类、蛋制品、水产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类食品44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44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质量指标不达标、其他污染物污染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一、质量指标不达标
 
 ?。ㄒ唬┕苁蟹崾⑹谐∽渴细笔称飞绦邢鄣摹⒈瓿菩陆胬嫉轮桥┎房⒂邢薰旧脑鱿饰毒ê挝毒?,谷氨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ǘ┪诼衬酒胧斜狈较脊馐称酚邢薰鞠鄣?、标称成都真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野山珍精(鸡精),呈味核苷酸二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其他污染物污染
 
  经营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仓房沟北路448号B-2005号的沙依巴克区仓房沟北路腾飞粮油经销部销售的、标称内蒙古伊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菜籽油,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内蒙古伊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ㄒ唬┕苁杏岩晟堂吵呛杼└笔称肪肯鄣摹⒈瓿粕笠档刂肺陆莶咝录际醪悼⑶?2号的新疆献忠湘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熟粉糕点(香辣棒),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ǘ┚刂肺陆诼衬酒胧行率星苄酥薪?400号新联市场副食区A6-31-32号的新市区绍兴中街鑫源副食调料商行销售的、标称河南妙丫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磨芝麻香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1.   附件1 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2.   附件2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   附件3 调味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   附件4 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   附件5 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6.   附件6 速冻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7.   附件7 酒类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   附件8 蛋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   附件9 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   附件10 豆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   附件11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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